提醒你發國內期刊!已有省份獎項評審中率先要求:國內期刊不少于1/3
2020-04-26 15:32:24
作者:本網整理 來源:南江蘇省教育廳、南京郵電大學科研院、銳動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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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江蘇省科技廳網站發布“關于2020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根據科技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要求,破除過度看重論文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忽視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等“唯論文”不良導向。基礎類項目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數量不超過5篇,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應不少于1/3,不把代表作的影響因子高低作為量化考核評價指標;應用類項目突出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關鍵技術,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不把論文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1、基礎類項目。被提名項目應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現、重要理論突破或重要方法創新,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確的應用前景,對提高江蘇的科技創新能力有重要意義。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公開發表兩年(2018年1月1日)以上,數量不得超出規定的5篇。2、應用類項目。被提名項目應在技術發明、技術開發、社會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關鍵技術或系統集成上的重要創新,在兩年(2018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術應用并且效益顯著、為江蘇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同時鼓勵支持聚焦重大產業科技創新需求,圍繞我省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由科技型企業產出的自主創新成果。提供的核心知識產權必須已授權,數量不得超出規定的10件。江蘇省上述有關規定,顯然是在響應2月23日 科技部正式印發的《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通知,通知曾明確要求破除“唯論文”論不良導向,打造中國高質量科技期刊。
《通知》提出,鼓勵發表高質量論文,包括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內科技期刊、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論文,以及在國內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的論文(以下簡稱“三類高質量論文”)。文件還提出了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的幾類情況。
2. 對于基礎研究類項目(課題),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篇;3. 對于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學與工程研究類基地,每個評價周期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0篇;4. 對于基礎研究類機構,每個評價周期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40篇;5. 對于自然科學獎,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篇;6. 對于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篇;7. 對于重點領域創新團隊,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篇。
《通知》又指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內科技期刊參照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目錄確定;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國內外頂級學術會議由本單位學術委員會結合學科或技術領域選定。
梳理發現,2019年9月,中國科協、財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家新聞出版署、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正式啟動實施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
該行動計劃以5年為周期,面向全國科技期刊系統構建支持體系,是中國科技期刊領域迄今實施的力度最大、資金最多、范圍最廣的重大支持專項。同年11月,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辦公室發布《關于下達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項目的通知》 ,《分子植物》《工程》等285個項目入選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分獲資助。
《通知》同時提出,對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產生的代表作和“三類高質量論文”,發表支出可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按規定據實列支,其它論文發表支出均不允許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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