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頂端新聞報道,上海海事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瞿群臻表示其于9月13日收到北京一中院的受案通知書。今年8月份,瞿群臻以“未履行法定職責違法”為由,將教育部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書顯示,“經審查,符合法定起訴條件,已決定登記立案”。
9月14日,瞿群臻告訴記者,她于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郵寄給教育部幾十封舉報信,實名舉報上海海事大學及校長陸某弄虛作假申報2020年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但至今未獲答復。
此前,上海海事大學教授瞿群臻實名舉報學校稱,該校其他專業申報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時,跨專業使用其獲得的上海市教學成果一等獎,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對此,2023年4月10日,上海海事大學在官網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查,均不屬實”。
瞿群臻認為,該通報與事實不符,她以侵犯人格權為由向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提起訴訟。
判決書顯示,該院認為,瞿群臻認為上海海事大學申報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申報等學術不端行為,但未提供有力證據證明其所稱的學術不端情形被有關部門認定。
瞿群臻說,其不認同該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
9月14日,瞿群臻告訴記者,她于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郵寄給教育部幾十封舉報信,實名舉報上海海事大學及校長陸某弄虛作假申報2020年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但至今未獲答復。
她認為,行政機關依法應當在兩個月內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履行職責,故教育部未履行審查義務,屬于行政不作為。
有沒有接到舉報信,為何沒回復?
9月14日,記者多次致電教育部新聞處、信訪處詢問,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瞿群臻提供的教育部官網“部長信箱”截圖顯示,其2023年8月5日以來的多個舉報事項,狀態顯示為“已轉送”“并件轉送”“參考研究”等。
今年8月份,瞿群臻以“未履行法定職責違法”為由,將教育部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瞿群臻說,其于9月13日收到北京一中院的受案通知書。
通知書顯示,“經審查,符合法定起訴條件,已決定登記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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